一、 主 旨:提倡國小學童正當的休閒活動及提高使用母語歌唱教育歌曲的興趣與水準,特訂本辦法。
二、 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
四、 承辦單位:彰化縣音樂協進會。
五、 參加對象:凡就讀本縣各國小學生均可報名,但各校每組不得超過四名。
六、 報名日期:101年10月15日至101年10月26日。
七、 報名方式:各校集體網路報名,個人報名恕不受理。線上報名: 點我報名
八、 聯絡方式:04-8345171 分機113 聯絡人:基金會 謝小姐。
九、 比賽日期:101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一時起。
十、 比賽地點:員林演藝廳 小劇場。
十一、 比賽方式:
(一)個人獨唱,鋼琴伴奏自備。
(二)分高年級組 (四至六年級) 及低年級組 (一至三年級) 兩組。
(三)各組參加人數超過二十一人時採用淘汰賽後再舉行決賽。
(四)淘汰賽僅唱指定曲。
十二、 比賽歌曲:參加學生每人須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一首。
(一)指定曲:高年級-囝仔歌的故鄉;低年級-酸葡萄。
(二)自選曲:從臺灣囝仔歌伴唱曲集(一、二、三集)或精選囝仔歌伴奏曲集(一、二集)或囝仔歌的故鄉曲集中任選一曲。
十三、 評分標準:採百分法評分,等第法統計。音色20%、技巧20%、歌詞 咬字20%、音準20%、儀態10%、伴奏10%、共100分。
十四、 錄取名額:各組錄取冠軍一名,亞軍二名,季軍三名,優勝四名。本基金會視報名情形得調整得獎人數。
十五、 獎 勵:
(一)冠軍:獎學金 二、○○○元,獎狀一紙,獎品一份。
(二)亞軍:獎學金 一、五○○元,獎狀一紙,獎品一份。
(三)季軍:獎學金 一、○○○元,獎狀一紙,獎品一份。
(四)優勝:獎學金 五○○元,獎狀一紙,獎品一份。
(五)以上入選學生的指導老師由本基金會呈報縣府,再由縣府頒發指導獎獎狀一紙。(每位參賽學生的指導老師以一位為限)
十六、 附 則:101年10月3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在「彰化縣音樂協進會」彰化縣員林鎮博愛路101號三樓公開抽籤出場序號,歡迎各校派員參加,抽籤結果將於10月31日前公佈於建大文教基金會網站,網址為https://kenda.org.tw/。(不另行通知)。